最高检发布向全国人大汇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报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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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3-17
最高检发布向全国人大汇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报告(一)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丰富了刑事司法与犯罪治理的“中国方案”
报告指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丰富了刑事司法与犯罪治理的“中国方案”。
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一项重大改革部署。
2016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立法保障和监督支持,2016年9月作出决定,授权在北京等18个城市开展试点;
2017年12月审议试点工作中期报告,提出监督指导意见;
2018年10月修改刑事诉讼法,固定、发展试点成果,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司法制度的重大创新,丰富了刑事司法与犯罪治理的“中国方案”。
2019年1月至今年8月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办结案件1416417件1855113人
报告指出,2019年1月至今年8月,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结案件1416417件1855113人。
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有内涵更丰富、水平更高的需求,希望司法政策与时俱进,期盼社会长治久安;司法机关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必须遵循司法规律,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动案件繁简分流。在这一历史背景下,党中央决定建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仅着眼于提升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更着重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罪犯改造。2019年1月至今年8月,在监察机关、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支持配合下,全国检察机关在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结案件1416417件1855113人,人数占同期办结刑事犯罪总数的61.3%,这一制度在推进国家治理中的优势充分彰显。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适用这一制度办理的案件中
被告人一审上诉率
低于其他刑事案件11.5个百分点
报告指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被告人一审上诉率低于其他刑事案件11.5个百分点。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有助于增强接受教育矫治的自觉性,更好回归社会,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适用这一制度办理的案件中,一审后被告人上诉率为3.9%,低于其他刑事案件11.5个百分点。同时,将是否与被害方达成刑事和解、取得被害方谅解作为从宽的重要考虑因素,也有助于弥补被害方身心及财产受到的侵害,化解社会矛盾,修复被损害的社会关系。一些地方检察机关在办理破坏环境资源案件中,探索建立“认罪认罚+生态修复”机制。一些地方检察机关在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时,教育、引导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退赃退赔,最大限度追赃挽损。
涉疫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适用率为86.6%
报告指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检察机关落实依法防控要求,对暴力伤医、危害防疫的制假售假、借机诈骗等主观恶性大、影响恶劣的案件依法从严追诉、从重惩治,警示犯罪、教育社会。同时,对于轻微刑事犯罪,教育、鼓励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认罪悔罪,更有利消除因严格管控形成的对抗情绪,促进社会秩序稳定。涉疫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86.6%。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显著提升刑事诉讼效率
报告指出,认罪认罚从宽,既在实体上体现从宽,也在程序上体现从简。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构建了诉讼程序与案件复杂程度、认罪与否、刑罚轻重相适应的多层次案件处理机制,推动繁简分流、简案快办、难案精办。检察机关适用该制度办理的案件,起诉到法院后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占27.6%;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占49.4%;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占23%,比2018年下降2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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