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生态旅游法庭结合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充分发挥解纷合力作用,联合龙虎山市场监督管理局成功调处一起旅游合同纠纷案,为优化景区法治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游客历某诉称:2020年8月在龙虎山圣井山景区某项目游玩时,因景区安全设施不到位且未进行安全提示导致受伤,经鉴定为十级伤残。事故发生后,圣井山旅游公司及项目经营者分别支付医疗费44942.1元和10000元,但拒绝赔偿其他损失,要求旅游公司与项目经营者赔偿其各项损失158481.5元。贵溪法院生态旅游法庭受理起诉后迅速启动联动机制,协调龙虎山市场监督管理局合力解纷,承办法官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采用厘清法律关系,阐明法律规定,归纳争议焦点,开展沟通劝导等方式多次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协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民事调解协议:旅游公司与项目经营者除已垫付的医疗费用外,分别向历某支付赔偿金20000元和65000元,纠纷一次性了结。一起旅游合同纠纷案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得到圆满解决。
据悉,贵溪法院生态旅游法庭于2016年4月挂牌成立,该法庭专门受理景区内各类旅游纠纷案件。生态旅游法庭成立以来,通过设置审理点、制定旅游纠纷速裁规程、构建联动机制、推行司法确认等举措,与景区其他职能部门形成解纷合力,经生态旅游法庭立案审理的旅游纠纷案件调撤率达90%以上。下一步,生态旅游法庭将以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契机,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积极探索工作创新,持续加大多元解纷和法治宣讲力度,确保旅游纠纷得到快速妥善化解,为景区健康发展提供优质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