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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喝酒朋友死了,同饮者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一起喝酒朋友死了,其他一起喝酒的人是否要承担担法律责任需要看是否存在过错。若共饮人存在强迫性劝酒、明知对方不能饮酒仍劝酒,或基于共同饮酒的先行行为,未对醉酒者履行安全的护送、照顾义务,或者对酒后驾车等过错行为导致饮酒人死亡的,共饮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不存在过错的话,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具体地说,司法实践中以下四种劝酒情况,出事后共同饮酒人要负法律责任:
1、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不佳,仍劝其饮酒诱发身体疾病等。
3、未安全护送醉酒者。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发生这类情形,我们要极力劝阻,以免发生触犯刑事责任的行为。而且阻止酒后驾驶也可避免危害行为的发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责任编辑:(蔡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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