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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发布9起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安徽高院发布9起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3月15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9起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希望引导消费者积极理性维权,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提醒广大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共同创建健康和谐、充满活力的消费市场环境。宣州区人民法院审理的钟某、金某与X婚礼婚庆服务部庆典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案例:某、金某与×婚礼婚庆服务部庆典服务合同纠纷案——婚礼影像资料丢失可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基本案情】

  2018年1月6日,钟某、金某通过微信与×婚礼婚庆服务部经营者联系,确定由该服务部为两人婚礼提供司仪和摄像,并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支付了费用,其中摄像费900元。婚礼结束后,×婚礼婚庆服务部告知电脑坏并无法修复导致婚礼视频影像资料丢失。双方就赔偿等问题协商未果,钟某、金某遂诉至法院,请求×婚礼婚庆服务部返还婚礼摄像服务费900元,赔偿因婚礼视频坏造成的精神损失费8000元。

  【裁判结果】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钟某、金某与×婚礼婚庆服务部通过微信方式确定的庆典服务合同,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钟某、金某如约支付了摄像服务等费用,×婚礼婿庆服务部亦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婚礼婚庆服务部因电脑坏导致婚礼视频影像资料失的行为,构成违约。同时,新人的婚礼影像资料具有重大的情感价值和一定的人格象征意义,是无法补救、不可替代的特种纪念品,×婚礼庆服务部因自己的过失导致婚礼视频永久丢失,给钟某、金某造成了较大的精神损害,其主张赔偿精神提害抚慰金8000元尚属合理,依法应予支持。据此,该院判決:×婚礼庆服务部返还钟某、金某礼摄像务费900元并赔偿钟某、金某精神害抚慰金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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