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作为新城市建设的主力军,一栋栋高楼大厦的矗立,道路桥梁的通行,都离不开他们的汗水和努力。但是,作为社会的底层,他们付出了劳动和体力以及智慧,却往往为了讨薪而费尽周折,心力憔悴。目前,为了妥善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及政策,欠薪问题正在逐步减少,但仍然存在。本文将对部分人在讨薪过程中采取的一些不当方式存在的风险进行讨论,以提示大家避开雷区,免得误伤了自己。
不当讨薪或判刑
以下几种情形,为生活中部分人为讨薪而采取的不当方式。
一、直接对老板或者其家人进行人身伤害,当心构成故意伤害罪。
因为被拖欠了1500元工资,张先生多次催讨不成,索性直接拿了一罐硫酸追着老板泼,结果被请进了派出所。张先生因为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拘留。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以暴力方法限制老板人身自由,当心构成非法拘禁罪。
张三、李四、王五都是一个村的,同在一个老板的公司打工。老板不但随意克扣工资,还长期欠薪不给。三人经过商议之后,在老板家门口守候至深夜,待老板刚停好车,三人扑上去将老板送至三人在附近山上租赁的房屋看管。一周后,老板还是不付工资,无奈三人将其放走。此种行为虽无殴打、恐吓等行为,但其非法限制老板人身自由超过一定时间,就构成非法拘禁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三、不给工资就带着被褥住你家,吃你家,当心构成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
钱六、马九年龄相仿,系公司同一部门工人,因为孩子开学需要生活费多次向老板索要拖欠的工资被拒。有人就给这两个难兄难弟出了个主意:不给钱就吃住在他家。两人觉得这是个好办法,所以当晚就带齐被褥强行入住老板家里。老板和家人多次要求其搬出,两人均不予理睬。半个月后,老板忍无可忍,将欠付的工资付了。但是,也报了警。此时,两人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也指出:“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四、将公司的钱物拿回家,拒不退还或者抵账,当心构成职务侵占罪。
李某是公司司机,为人勤勤恳恳,唯一让他恼火的就是老板已经很久没有发工资给他了。每次催要,都说是过阵子,然后总是打白条。每天看着老板坐着奔驰轿车,陪客户花天酒地,却不肯付自己的工资,李某气上心头。当天夜里下班时,本应将车子开回公司的,可是他却直接开回了老家把车子藏了起来。老板找他问车子的事情,他回复把欠付的工资给了,车子自然就回来了。几天后,老板报警。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五、一怒之下破坏设备,堵门不准生产出货,当心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
因为老板长期欠薪,柳某悄悄砸坏了厂里的生产设备,导致设备被毁,还因无法生产造成3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此时,柳某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六、顺手牵羊拿走财物,当心构成盗窃罪
河南郑州的手机店员工雷某趁老板疏忽,将老板的苹果手机顺手拿走。卖掉手机后,把老板的信用卡与自己的手机绑定,多次消费了共700多元。被警方抓获之后,她称因为老板拖欠自己的工资,然后就想到了“自己”给自己发工资这种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1000元至3000元即为数额较大。因此,老板的手机如果价值较高,雷某将构成盗窃罪。
七、高空要跳博眼球,当心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在甘肃甘南的某建筑工地内,有人爬上塔吊准备跳下。原来是该建筑工地一名包工头,爬上50米高的塔吊臂威胁工地负责人并向党委政府施压恶意索要工程款。 该男子的行为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被公安局依法以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幸亏不是闹市区,没有造成严重影响,否则将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关注农民工讨薪#
《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结语
被欠薪本来就是屈辱的,讨薪原本也是光明正大的。所以,不建议采用那些违法的方式,否则工资没有讨到,把人套进拘留所了,可真是得不偿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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