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大意,还想开车接女儿放学,却在路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危险驾驶案件,被告人何某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某日下午,被告人何某醉酒驾驶小车从莲花县往萍乡市区方向行驶,因未确保安全车距与前方同向直行行驶由被害人林某驾驶的小车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江西吴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何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73.24mg/100mL,系醉酒驾驶。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何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何某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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