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失踪十四年,八年前被依法宣告死亡,经大数据人脸比对,终于和家人团聚。近日,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依法适用特别程序,判决撤销法院于2012年作出的宣告朱某死亡的民事判决。
2007年8月下旬,朱某随丈夫张某外出打工,于8月29日走失。朱某的家人报警、张贴寻人启事,到处寻找,找了多年也没能找到。
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2012年5月,其丈夫张某向利辛法院申请宣告朱某死亡。法院收到张某的申请后,依法发出寻找朱某的公告。法定公告期一年届满后,朱某仍下落不明,法院于2013年7月依法作出判决,宣告朱某死亡。
原来,朱某在2007年8月29日与家人走失后,于同年9月3日被山东临沂市救助站救助,后被送入临沂市荣军医院治疗,出院后被福利院收容,一直在福利院生活至今。因朱某说不清自己家在何处,福利院无法联系其家人。随着科学技术手段的提高,救助机构通过大数据人脸比对,发现朱某与安徽省利辛县一社区的“朱某”长相很相似,救助人员随即联系该社区。社区通知其家人前往山东将其接回,失踪十余年的朱某终于与家人团聚。
2021年4月9日,朱某向法院申请撤销宣告其死亡判决。利辛县法院立案后核实其身份,因时间久远,朱某的容貌已发生不少改变,仅凭当年身份证上的照片,无法确定就是朱某本人。更棘手的是,朱某又是其父母收养的女儿,和当初的丈夫张某也没有生育子女,无法进行DNA鉴定。
利辛县法院干警前往临沂市进行调查,通过调取当年的收容资料、查看平时活动留下的视频图片资料、走访询问工作人员等方式,查明了真相。5月8日,承办法官来到朱某家中走访,进一步核实了朱某的身份及其现在的生活情况,并于当日作出判决。法院认为: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现已查明,朱某并未死亡,其重新出现,并作为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撤销宣告其死亡的判决,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依法撤销对其的死亡宣告判决。朱某持该判决书到公安机关恢复户籍、重新办理了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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