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您,丁师傅,这么大岁数还用心为我们调解,并解决了我的老大难问题,没你们,我真不知道咋办,真的非常谢谢你!”2021年5月17日上午10时左右,在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老丁调解室里,一起金融借款案件的当事人张女士,在调解结束后,对人民调解员丁树山这样感激道。
困局:夫妻离婚无力还贷
申请人张女士和韩先生原系夫妻关系,原先主要从事个体经营。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即2016年,因购房向大庆一银行申请商业贷款42万元。
双方签订了贷款合同,约定了贷款金额、利率及每月还款数额,贷款方式为等额本息,并用案涉房产作抵押,二人在借款人处签名。
2019年8月,两人夫妻感情破裂,后协议离婚。离婚时,双方约定所购房产归张女士所有,贷款也由其负责偿还。
离婚后,韩先生外出打工,且拒不偿还贷款;而张女士,也因疫情原因,生意经营出现一定困难,致使其无力偿还银行贷款,逾期贷款金额近6万余元。
后经银行多次催收,但其仍拒不偿还。无奈之下,银行欲将二人诉到法院,请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由二借款人一次性偿还借款本息共计30余万元。
解局:诉前调解化纠纷
5月14日上午,银行工作人员钟先生来到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立案窗口,欲立案。审查后,立案法官介绍民商事纠纷先行调解原则,讲解诉前调解的好处,并建议其到诉调对接中心先行调解。
钟先生来到老丁调解室,由人民调解员丁树山接待。了解情况后,调解员立即联系张女士和韩先生,知悉张女士想留下案涉房产,但苦于无力一次性还清所有逾期贷款。而韩先生则认为,与已无关拒绝调解,致使调解陷入困境。
随后,调解员利用周末时间与张女士进一步沟通,让其做韩先生思想工作,否则房子保不住,因为银行享有担保物权。
17日上午8时,张女士来到法院,表示韩先生同意调解了。随后,调解员从执行和保护国有资产角度进行释法,建议考虑对方请求,如坚持起诉,执行也不易,因张女士只有一套房产,韩先生也无财产。另外,拍卖还存有流拍可能。
经多次调解,并通过微信视频联系远在南方的韩先生,进行确认,最终达成协议,即张女士、韩先生每月偿还5000元,至逾期贷款还清止;此后按原合同继续履行。
结局:原告满意被告感动
鉴于双方达成的协议,并非当场履行情形,为确保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具有强制执行力,调解员向双方释明调解协议效力,讲解司法确认的好处,并征求双方意见,是否申请司法确认。
征得双方同意后,调解员又将双方引导至诉讼服务中心立案窗口,进行司法确认。
经审查,双方申请符合条件,调解协议内容完全合法,于是立案法官当即作了司法确认裁定,并通过微信视频和录像方式向韩先进生进了确认和司法确认裁定书的送达。
“通过尝试,调解+确认,让我深深感觉到,这是一个很好的纠纷解决方式,有纠纷拿上来谈,达成协议后,经司法确认,一切就OK。这种不用花钱打官司,同样达到诉讼效果,还不伤和气,值得点赞!”拿到司法确认裁定书后,钟先生这样道。
保住了案涉房屋,张女士也松了一口气,特别感动,故出现了开头温馨的那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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