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制造枪支案,判处被告人易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被告人易某在宜春市袁州区贸易广场购买了一支射钉枪,又通过网购购买了枪托、无缝钢管、瞄准镜等零部件。之后,易某参照枪支组装视频,将上述零部件组装成了一支枪。经鉴定,上述疑似枪支是以火药为发射动力,能正常发射的枪支。
另查明,2020年9月14日,易某主动至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金瑞派出所投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易某违反法律规定,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非法制造枪支一把,其行为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鉴于被告人易某能自动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减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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