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外签订合同时需要注意:了解交易对方的资信状况;了解交易对方是否适格主体;审查担保人的具体情况;查验抵押物的状态;合同变更需采用书面形式;及时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一、企业对外签订合同时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1、企业对外签订合同时需要注意:
(1)了解交易对方的资信状况;
(2)了解交易对方是否适格主体;
(3)审查担保人的具体情况;
(4)查验抵押物的状态;
(5)合同变更需采用书面形式;
(6)及时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对外签订合同加盖部门章有无法律效力
单位内部部门公章,因为内部部门不是独立的法人,不具备法人资格,对外签署文件显然是不可能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的。
1、公司对外的印章主要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这三个,而且需根据相关规定到工商、公安、开户银行备案或预留印鉴。公司也可以根据需要刻制税务章、报关章、内部使用的部门章等。
2、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对于盖合同专用章和公章没有做出明确的限定。实际上,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和公司公章,在代表该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时,均产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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