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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首批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作者:薄晨棣 周静圆   
 

  今天,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一批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传递出加强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的强烈信号。

  此次发布的10件典型案例中,包括7件民事案件、1件行政案件、2件刑事案件。案件所涉品种包括玉米、水稻、小麦等主要农作物,以及辣椒、梨树等经济作物。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朱理介绍,实践中,人民法院切实加大种业知识产权侵权赔偿力度,提高损害赔偿计算精准度,充分弥补权利人损失。例如,在“河南金博士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诉北京德农种业有限公司、河南省农业科学院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中,对于品种权人高达4952万元的赔偿请求予以全额支持,充分保护品种权人的合法权益。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还反映出人民法院依法加大刑事制裁力度,严惩涉种子犯罪行为的特点。朱理举例,在“酒泉某豫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王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中,被告对未经品种登记进行加工、销售伪劣“豫椒王”辣椒种,给种植农户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23万元。

  在“江苏明天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响水金满仓种业有限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中,对于侵权人以销售商品粮为由提出的不侵权抗辩,人民法院根据销售时的意思表示、销售的价格、被诉侵权品种的出芽率等事实,准确认定被诉侵权种子是繁殖材料而非商品粮,判决停止侵权并赔偿品种权人经济损失100万元。“人民法院加大事实查明力度,充分利用日常经验和专业常识,适时适用举证责任转移制度,降低品种权人维权的证明难度。”朱理介绍。

  朱理表示,下一步,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强种业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工作,不断加大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格保护种业知识产权。

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第一批)

  一、河南金博士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诉北京德农种业有限公司、河南省农业科学院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二、江苏省金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诉江苏亲耕田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三、江苏明天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响水金满仓种业有限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四、四川绿丹至诚种业有限公司诉泸州泰丰种业有限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五、厦门华泰五谷种苗有限公司诉酒泉三保种业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金佛寺镇观山口村村民委员会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六、江苏省高科种业科技有限公司诉秦永宏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七、中国农业科学院郑州果树研究所诉郑州市二七区百领水果种植园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八、黑龙江阳光种业有限公司诉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植物新品种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

  九、酒泉某豫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王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十、赛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



来源: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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