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公积金是员工享有的的合法权益,但实际生活中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员工的权益可能受到损害。今年,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就陆续收到了几百宗关于公积金缴存的案件。
今年以来,盐田法院陆续收到462宗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某印刷(深圳)有限公司住房公积金缴存系列案。受理该批案件后,盐田法院高度重视,根据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责任明确等特点,决定采取诉前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并由调解法官、法官助理和具有调解经验的特邀调解员组成诉前调解团队,共同调解该批案件。
针对某印刷(深圳)有限公司提出因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短期内难以为员工缴存公积金的情况, 诉前调解团队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某印刷(深圳)有限公司进行多次电话沟通,在双方达成调解意向后,诉前调解团队到某印刷(深圳)有限公司现场调解,向该公司负责人介绍我市“六稳”“六保”政策,讲解公积金缴存的法律规定、类案处理结果和依法为员工缴存公积金的重要意义,并结合该公司的经营状况,对该公司下一步依法缴存公积金提出意见和建议。
经诉前调解团队的耐心调解,该公司作出分期缴纳法定缴存义务的承诺,帮助该系列案涉及的462名员工补缴了647万元公积金,并已实际履行完毕。至此,该行政争议通过诉前调解得到实质化解。利用诉前调解机制,走进企业与机关妥善化解纠纷,不仅减轻了审判执行压力,更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