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备受社会关注的“三木珠宝”莲花分公司负责人吴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在江西省莲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吴某某2021年3月至2022年5月担任深圳市三木珠宝有限公司莲花分公司、鑫琦(深圳)珠宝有限公司莲花分公司、深金珠宝(深圳)有限公司莲花分公司负责人兼任第三门店店长期间,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采用推荐会、门店宣传、发送宣传单、业务员进村入户及"口口相传"等方式,进行公开宣传,承诺高额回报,以销售黄金珠宝为名,以高额利息、还本付息的方式,向莲花县不特定公众宣传该公司开展"黄金加工代销售"及"黄金实物投资买卖黄金"业务,并利用总公司设立的APP变相吸收资金。吴某某在任职期间,该公司共向738人非法吸收存款1.1亿余元,造成实际损失1亿余元。吴某某非法获利60万余元。
庭审中,合议庭围绕被告人非法吸收资金的方式及金额、犯罪故意等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的法庭调查,并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举证、质证,针对争议焦点展开了辩论,整个庭审活动规范有序。由于该案案情重大复杂,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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