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河南植尚律师事务所 免费咨询电话:400-766-7288

河南植尚律师事务所

每一次开庭,都堪称经典

20年经验老律师创办 前30名免费咨询

全国咨询电话

400-766-7288

返回上一页

郑州中原法院审结一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近日,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

  被告人张某在中原区经营一家早餐店,主要经营油条、胡辣汤等早点小吃。2022年8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店生产销售的油条进行抽检时发现,油条中铝残留量为440mg/kg,严重超出国家标准(国家规定为≤100mg/kg)。根据评估意见,属于超出标准限量,足以造成严重食源性疾病。随后,张某被公安民警抓获,并被检察院以涉嫌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起诉至法院。

  庭审中,被告人张某供述,在制作油条时,自己按照每公斤面粉加16克泡打粉,超了正常标准的8倍,之所以这样超量加泡打粉,是因为含铝的泡打粉会让油条更酥软、更好卖。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依法应予以惩处。

  最终,法院依法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禁止被告人张某在缓刑考验限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责任编辑:(王戈)
河南植尚律师事务所

河南植尚律师事务所——20年老律师带队 帮你解决法律难题

河南植尚律师事务所专业处理民事、商事、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财产继承、合同纠纷、民间借贷、账务纠纷、公司事务、劳务纠纷、工伤赔偿、知识产权、行政以及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诉讼代理和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咨询热线 400-766-7288

返回顶部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400-766-7288
0371-60998851
0371-60998852

假日值班电话

15938778109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