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多次家暴,终于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近日,河南省原阳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三年,支付女儿和前妻医疗费10万余元。
赵某与范某原系夫妻关系,结婚三十多年。赵某经常酗酒,喝完酒喜欢在家闹事,每次都扬言灭范某娘家全家。长期以来,受一些老旧观念影响,范某及家人对遭受家暴难以启齿。2022年底,赵某与范某二人离婚,但仍共同居住。2023年2月22日晚上,赵某饮酒后回到家中后,与范某及儿子发生争执,然后双方互殴,赵某使用随身携带尖刀朝儿子挥舞,范某及女儿上前阻拦,被赵某用刀捅伤多处。案发后赵某被公安机关逮捕。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且持凶器致两人轻伤有多次家庭暴力,可从重处罚,遂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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