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织金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狩猎案、盗窃案,被告人吴某因犯非法狩猎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
2022年12月的一天,被告人吴某在开车经过织金县某街道时,听到了画眉鸟的叫声后,下车将安某家外墙上的一只画眉鸟及鸟笼盗走。经鉴定,画眉鸟价值为5000元。案发后,被盗画眉鸟及鸟笼被公安机关追回并发还被害人,安某对吴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同月的又一天,吴某使用禁用的猎捕工具粘网,在织金县官寨乡某村非法猎捕一种俗名“黄豆鸟”的野生鸟类。次日,吴某在家中被抓获归案,当场查获其捕鸟工具和猎捕的35只黄豆鸟(其中8只已死亡)。经认定,吴某用于狩猎粘网属于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其猎捕的鸟类物种为雀形目、画眉亚科、棕翅缘鸦雀。棕翅缘鸦雀为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吴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构成非法狩猎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考虑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法院综合案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河南植尚律师事务所专业处理民事、商事、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财产继承、合同纠纷、民间借贷、账务纠纷、公司事务、劳务纠纷、工伤赔偿、知识产权、行政以及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诉讼代理和法律顾问
热线电话
400-766-7288
0371-60998851
0371-60998852
假日值班电话
15938778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