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男子因贩卖毒品,被陕西省府谷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没收非法所得9000元,依法追缴,上缴国库。
据悉,2023年2月至5月期间,被告人刘某某以每块600元的价格,向4人贩卖毒品安钠咖8次15块约260.895克,非法获利9000元。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某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向多人多次出售安钠咖,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违反国家毒品管制制度,严重危害了社会管理秩序,构成贩卖毒品罪。综合考虑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寄语:
安钠咖,即本地方言所称的安钠钾(音),作为毒品烫吸一般被制成柱状或球状固体,安钠咖属于刑法规定的毒品。烫吸安钠咖的行为是一种吸毒行为,而制造、贩卖安钠咖则可能构成毒品犯罪,受到刑事处罚。
近年来,毒品犯罪一直是国家重点打击的犯罪领域,国家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严打严防、高压威慑的态势,绝不姑息任何毒品犯罪。广大人民群众要切实提高法律意识,远离毒品,切勿以身试法,害人害己,悔不当初。

河南植尚律师事务所专业处理民事、商事、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财产继承、合同纠纷、民间借贷、账务纠纷、公司事务、劳务纠纷、工伤赔偿、知识产权、行政以及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诉讼代理和法律顾问
热线电话
400-766-7288
0371-60998851
0371-60998852
假日值班电话
15938778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