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扫墓时不慎引发森林火灾,过火未成林地面积达97.3亩。近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审结该案,以犯失火罪,判处被告人陈某秀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2021年6月6日,陈某秀因当天是亡父的生日,遂在家准备好饭菜、香火蜡烛、钱纸、爆竹等祭祀物品,独自一人步行前往山场上坟祭祀。后其用随身带的打火机点燃爆竹等祭祀用品,因天气干燥,气温较高,不慎引发森林火灾。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秀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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