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网络赌博平台输了钱,一男子提供自己银行卡账户帮助某非法赌博平台转移资金,试图赚取回报来填补输掉的本钱。虽然男子赚了回报,很快他也锒铛入狱。近日,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审理该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被告人冯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同时其退缴的违法所得6800元,依法予以没收。
2021年7月,被告人冯某在某网络赌博平台上赌博输了钱,为谋取非法利益,2021年8月初,冯某按照该平台客服的要求,使用3张银行卡接受上游网络诈骗犯罪所得资金,后转账至该平台客服指定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账户内,冯某的3张银行卡共计入账资金307959.18元。
案发后,冯某主动向公安机关退缴违法所得68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冯某明知是上游犯罪所得资金,仍予以转移,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冯某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违法所得,法院依法决定对其从轻处罚。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河南植尚律师事务所,郑州市知名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团队,您身边的法律顾问!咨询电话400-766-7288。 声明:文章来源于网络

河南植尚律师事务所专业处理民事、商事、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财产继承、合同纠纷、民间借贷、账务纠纷、公司事务、劳务纠纷、工伤赔偿、知识产权、行政以及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诉讼代理和法律顾问
热线电话
400-766-7288
0371-60998851
0371-60998852
假日值班电话
15938778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