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里有闲钱,听说出借他人可获高息回报,顺便多存点养老钱?你以为的养老无忧,殊不知,你已陷入高息诱惑背后隐藏的集资陷阱。近日,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对非法吸收“养老钱”的池某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万元,继续追缴池某未退还款项159万余元。
2014年至2018年期间,池某以经商需要资金周转为由,通过口口相传的形式,以1.5%-2.0%不等的高额月息为诱惑,向两个老人协会和33名老年人非法集资共计人民币2101940元,并出具相关借条,将吸收钱款用于生意资金周转、偿还利息及生活费用开支,后因资金链断裂无法偿还存款人的款项,造成存款人的直接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596060元。
2019年12月31日,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案发后,池某主动将其位于大田县建设镇的一处房屋交由司法机关处置,以赔偿各存款人的直接经济损失。
大田法院审理后认为,池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2101940元,造成存款人的直接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59606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应予依法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鉴于池某具有坦白和自愿将房产交由司法机关处置的情节,并自愿接受处罚,综合考虑池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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