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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民警常用法律法规116条!(一)

No.1

宪法对保护公民住宅是如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No.2

宪法对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是如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No.3

公民在行使宪法规定的自由和权利的时候有哪些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No.4

宪法对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是如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No.5

人民警察可以继续盘问的使用情况有哪些?

《人民警察法》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经继续盘问,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能作出上述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No.6

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到什么情况应当履行职责?

《人民警察法》第十九条


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其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况,应当履行职责。

No.7

担任人民警察应该具备什么条件?

《人民警察法》第二十六条


担任人民警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十八岁的公民;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四)身体健康;

(五)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六)自愿从事人民警察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No.8

人民警察执行命令的准则是什么?

《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二条


人民警察必须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


人民警察认为决定和命令有错误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意见,但不得中止或者改变决定和命令的执行;提出的意见不被采纳时,必须服从决定和命令;执行决定和命令的后果由作出决定和命令的上级负责。

No.9

上级公安机关怎样履行监督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四十三条


人民警察的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发现其作出的处理或者决定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撤销或者变更。

No.10

在什么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实行现场管制?现场管制的具体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经上级公安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可以根据情况实行现场管制。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可以采取必要手段强行驱散,并对拒不服从的人员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

No.11

公安机关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实行交通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为预防和制止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可以在一定的区域和时间,限制人员、车辆的通行或者停留,必要时可以实行交通管制。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可以采取相应的交通管制措施。

No.12

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行政管理的行为,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七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个人或者组织,依法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

No.13

对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范围的指令,人民警察应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三条


人民警察对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的人民警察职责范围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并同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No.14

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可采取哪些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八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依法予以拘留或者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No.15

人民警察个人或者集体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特殊贡献的,给予奖励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一条


人民警察个人或者集体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特殊贡献的,给予奖励。奖励分为:嘉奖、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No.16

管制的期限和执行机关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根据最新的刑法修正案,由公安机关执行改为社区矫正机构执行。

No.17

什么是犯罪未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No.18

什么是共同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No.19

什么是过失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No.20

刑罚主刑包括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责任编辑:(李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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