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开设赌场案件。
2018年10月至2020年5月期间,李某先后在微信等社交APP上建立赌博群,并在“熊猫麻将”APP上充值房卡,邀约入群人员打“成都麻将”或者“跑得快”进行赌博。一般8把为一局,每局结束后由赢10分以上玩家发4元(后来改成5元)红包。见“生意”日渐兴旺,李某更是让妻子颜某加入,夫妻共同“经营”网上赌场。两人前后共抽头渔利58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和颜某以营利为目的,利用游戏平台建立亲友圈,购买房卡以提供赌博条件,吸引多人进行赌博活动,并从中抽头渔利,情节严重,二人的行为均构成开设赌场罪。李某是主犯,颜某是从犯,综合二人到案后有坦白情节,并且认罪认罚,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判处颜某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并追缴二人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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