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利用街头小广告,打着“办证”的幌子实施诈骗的案件。
2018年11月至2020年4月期间,被告人杨某在重庆、四川等地四处粘贴办证广告,以能办理各种证件的名义,通过微信收取被害人办证费用,后又以要求被害人保证其送证人的安全为由,继续骗取被害人缴纳保证金。杨某采用该种方式共骗取21名被害人办证费、保证金共计36 49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杨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诈骗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到案后如实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的亲属代其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最终,被告人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