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非法运输爆炸性危险物质被行政处罚、两次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这样的人仍不安分守己,男扮女装网络骗财近40万,最终致自己再次入狱。近日,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对该起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高某裕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
2019年3月30日开始,高某裕因参与网络赌博急需用钱,遂通过使用手机的抖音、微信、探探、陌陌等社交软件,寻找、添加被害人,冒充单身母亲或和丈夫感情不和的女性身份,使用暧昧的话术和女性图片取得被害人信任后,编造“前夫找她要钱”“要给母亲做坟”“自己得了肺病治疗需要钱”“小孩生病需要医药费”等各种理由,要求各被害人转账,林某等5名被害人信以为真,通过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的方式,将总计人民币394908.78元转至高某裕账户。2020年7月27日,高某裕被大田县公安局民警抓获。
大田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高某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94908.78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因其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综合考虑犯罪情节后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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