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河南植尚律师事务所 免费咨询电话:400-766-7288

河南植尚律师事务所

每一次开庭,都堪称经典

20年经验老律师创办 前30名免费咨询

全国咨询电话

400-766-7288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法律资讯

返回上一页

缓刑期内再次醉驾 男子不思悔改获拘役

河南植尚律师事务所,郑州市知名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团队,您身边的法律顾问!咨询电话0371-60998852。

中国法院网讯(刘洋)王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于2021年6月29日被江西省德安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缓刑考验期内,王某某仍不思悔改,再次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德安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法院受理后于近日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2021年8月23日19时左右,被告人王某某醉酒后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被执勤交警查获,经鉴定,被告人王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3.49mg/100ml。

  法院经审理,依法撤销之前判决主文中的缓刑部分,决定执行拘役三个月。因本案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与前罪拘役三个月并罚,决定执行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宣判后,王某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说及家中尚有两名幼子需其抚养,悔恨落泪,并表示本次教训极其深重,不再无视法律,不再酒后驾车。

  警示教育:安全规则千万条,拒绝酒驾是首条。对法律法规应时刻保有敬畏之心,无论何时都不要触碰法律高压线,更不能对酒后驾驶抱有侥幸心理,否则,终究害人害己。

  危险驾驶,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再次醉驾,依法应从严处罚。广大驾驶人员应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饮酒不开车。

文章素材来源于  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祁帅)
河南植尚律师事务所

河南植尚律师事务所——20年老律师带队 帮你解决法律难题

河南植尚律师事务所专业处理民事、商事、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财产继承、合同纠纷、民间借贷、账务纠纷、公司事务、劳务纠纷、工伤赔偿、知识产权、行政以及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诉讼代理和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咨询热线 400-766-7288

返回顶部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400-766-7288
0371-60998851
0371-60998852

假日值班电话

15938778109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