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河南植尚律师事务所 免费咨询电话:400-766-7288

河南植尚律师事务所

每一次开庭,都堪称经典

20年经验老律师创办 前30名免费咨询

全国咨询电话

400-766-7288

返回上一页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 生父仍需要支付抚养费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个人不得加以危害;非婚生子女的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有要求不直接抚养的生父支付抚养费的权利。近日,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原告小刘之母刘某与被告陈某同居生活期间生育一子小刘。小刘出生后,刘某与陈某分手,小刘跟随刘某生活,陈某未支付抚养费。

  现小刘到法院起诉陈某,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原告抚养费96000元,以及今后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遂依法判决被告陈某支付小刘抚养费60000元,每月15日前给付原告抚养费800元直至其独立生活时止。

  本案中,原告虽系非婚生子女,但是其应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其生父或生母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但自原告出生后,其一直跟随其生母生活,其生父即被告未陪伴其成长。而作为生父的被告没有做到关心爱护子女的基本义务,也没有做到按时支付抚养费,损害了作为未成年人的原告的合法权益,故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支持。


河南植尚律师事务所,郑州市知名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团队,您身边的法律顾问!咨询电话400-766-7288。 声明:文章来源于网络 



责任编辑:(王戈)
河南植尚律师事务所

河南植尚律师事务所——20年老律师带队 帮你解决法律难题

河南植尚律师事务所专业处理民事、商事、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财产继承、合同纠纷、民间借贷、账务纠纷、公司事务、劳务纠纷、工伤赔偿、知识产权、行政以及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诉讼代理和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咨询热线 400-766-7288

返回顶部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400-766-7288
0371-60998851
0371-60998852

假日值班电话

15938778109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