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利用自己经营的食杂店,非法接受他人“六合彩”投注,丈夫得知后不但不制止,反而“齐心协力”代收投注,最终二人纷纷获刑。近日,福建省尤溪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开设赌场案,被告人罗某某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六千元,被告人郑某某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2019年5月至2021年12月期间,罗某某利用“六合彩”赌博开奖的方式,在其经营的食杂店多次以微信方式,非法接受他人的“六合彩”投注,收注金额累计达人民币151476元。同期,罗某某的丈夫郑某某帮助看店铺时,通过微信替罗某某代收陈某燕投注的“六合彩”赌资96765元。罗某某将收注的“六合彩”赌资共计248241元,部分上报给庄家郑某安(另案处理),从中收取收注赌资的百分之十作为报酬。被告人罗某某、郑某某非法获利共计24824.1元。
尤溪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罗某某、郑某某明知他人开设赌场,仍为其提供帮助,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罗某某、郑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从轻处罚。被告人罗某某开设赌场时间长,应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罗某某、郑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罗某某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综上,根据被告人罗某某、郑某某的犯罪情节,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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