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搭建法·警联动、多方协作的道交纠纷化解一体化工作平台,实现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前端化解,推动诉源治理工作开新局面。
近日,晋江法院交通审判团队与晋江市交警大队、晋江市道路交通事故调处中心,通过诉前鉴定和诉前调解有机结合,高效化解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23年7月,岑某酒后驾驶小轿车与马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马某受伤、两车受损,经认定,岑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马某经住院治疗,到法院交通审判团队欲提起诉讼,并对其伤情可能造成的伤残等级、误工期、护理期等,提出相应诉讼主张,但却并未委托鉴定,而岑某则对马某欲主张的上述情况持有疑义,同时,由于岑某系酒后驾车发生事故,双方对赔偿方案争议很大,矛盾冲突亦十分激烈。
由于本案鉴定意见是解决争议的突破口,且双方激烈矛盾,在事故发生之后,交警部门也高度重视,故在马某提起诉讼后,承办法官与交警大队领导携手,耐心向岑某、马某进行释法说理,解释说明诉前鉴定的重要性,引导双方申请诉前鉴定,最后根据法院诉前鉴定操作规程,及时启动诉前鉴定。
9月份,在鉴定机构出具了关于马某伤情的相关鉴定意见后,交通团队与交警大队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经过耐心劝导、释法说理,双方达成调解赔偿协议,岑某当即支付部分赔款,并承诺剩余款项分期履行,矛盾得到化解。
“法、警”联合,既加快了事故处理速度,又从源头上化解了纠纷,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下一步,晋江法院交通审判团队将继续发挥交通事故专业法庭优势,积极联动晋江交警部门,搭建道交纠纷化解一体化工作平台,进一步提高多元解纠能力,高效、快速化解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促进交通事故调解工作“提速增效”。